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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变毁容 律师:美容院应负责
来源:东南早报 发布时间:2012年08月27日作者:
美容变毁容斑没除脸却受损 律师:美容院应负责
“我的脸快要毁容了!”阿英(化名)说,她去美容院祛斑,没想到斑没祛除,脸部皮肤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。
前些年生完孩子,阿英的脸部长了一些斑。有一次她在街上看到某美容院的祛斑广告称,做完一个疗程(一年)的祛斑手术后,能让广大女人肤如凝脂。
在交了5000元的入会费后,美容院开始为阿英做祛斑美容手术。在做手术时,阿英就觉得脸部火辣辣的,一个月后,她的脸部开始泛红、脱皮。美容院称,这是正常现象,让阿英坚持做手术。
半年后,阿英的脸部长出黑色素,“现在变成丑八怪了”。她气愤地找到美容院,美容院以阿英的肤质和体质较为特殊为由,拒绝赔偿。
“我该怎么办?”痛苦不堪的阿英拨打早报法律热线22500148求助。
陈适平:阿英与该美容院形成了医疗美容服务合同关系,美容院应对其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及质量负责。如果该美容院确实存在未充分履行合同的情况或者存在过错,那么美容院就应承担阿英所受到的损害的赔偿责任。如果该美容院存在虚假广告宣传,除了应承担赔偿责任外,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。阿英可以选择先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,要求解决。